第五十八章 病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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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回答,钟念瑶并没有感到诧异,只是微微点头,“不好意思,我是无意间闯进来的。我就先离开,不打扰你了。”
说完,钟念瑶直接就转身离开了。
其实,刚刚在那陆翊琛身边的时候,她的灵魂能够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安定。她知道,这是因为陆翊琛身上的那一股紫气。
紫气缠身者,帝皇命格,得大气运,天道庇护。就连身边的人,也能够受到庇荫。当然,这也是需要拥有帝皇命格的人愿意庇护,才能得天道承认。
刚刚她只是待在陆翊琛的身边,就已经能够感受到这莫大的好处了。要是能够一直待在陆翊琛的身边,对于她灵魂的安稳绝对是有着巨大的作用的。
不过,这样的诱惑虽然大,但是她却并没有被迷惑。
虽然是拥有帝皇命格的人,可是身上却并没有任何悲天悯人的气息。甚至,还有一股煞气和那紫气相互缠绕。可见,这陆翊琛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物。
跟在这样一个人物身边,她担心自己的灵魂还没有稳定,小命说不定那天就先丢了。
好不容易才有了这样重来一次的机会,她是很珍惜自己的小命的。
看着钟念瑶毫不犹豫离开的背影,陆翊琛没有任何的动作。他深深看了钟念瑶离开的方向一眼,然后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大概是因为遇到陆翊琛这件事情算不上太愉快,所以钟念瑶也没有继续在花园这边乱逛,以免再遇到什么事情。她顺着刚刚走廊过来的方向,回到了大厅。
大厅里面的气氛依旧是热闹非凡,即使是陆家的人还没有出现,也并没有阻挡其他人交际的步伐。
她透过人群,就看到钟梦凡和钟梦璇就好像两只花蝴蝶一样,不断在大厅里面穿梭着,笑颜如花,和那些人聊得开心。
耸了耸肩,钟念瑶对这样的场合,并不怎么感冒。于是,她端起一杯果汁,然后找了一个不引起人注意的角落待着。
大概过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陆家老爷子和老夫人也终于从楼上下来了。
在他们的身后,跟着的是陆家的四位爷。大爷陆翊宏,二爷陆翊明,三爷陆翊琛,四爷陆翊磊。
其中,陆翊宏和陆翊明都已经结婚了。还有陆翊琛和陆翊磊是未婚的。
不过,在场的未婚千金小姐的目光,几乎全部都集中在陆翊磊的身上。
因为谁都知道,陆家四子,其他三子在政界、军界和商界都已经是占有一席之地的了。唯独陆家三子陆翊琛,一直以来体弱多病,从小到大,不知道出入医院多少次了。如果不是因为陆家财大权大,说不定早就已经夭折了。
所以,虽然已经快到而立之年,但是依旧还没有结婚,甚至没有定下任何的婚事。毕竟,一个一事无成的病秧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断气了。谁敢把自己的闺女嫁给这样的人啊!难不成盼着自己的闺女成为寡妇吗?
钟念瑶看着钟家四子,最后目光落在了陆翊琛的身上,眼底闪过一丝深思。
现在的陆翊琛和刚刚她在花园里面遇到的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此时的陆翊琛脸色苍白,身形瘦削,看起来就好像随时都会发病一样。不过,即使是这样,也掩盖不了他那精致的面容和出众的气质。
钟念瑶此时已经回到了钟老爷子和钟老夫人的跟前了。
看着和刚刚截然不同的陆翊琛,她的脸上没有露出一丝的一样。
她可以肯定,陆翊琛绝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虚弱。但是,这和她没有一点的关系。陆家这样的豪门世家,她可不想要卷进去。
收回了自己的视线,钟念瑶百无聊赖地继续跟在钟老爷子和钟老夫人的身边,陪着他们一起去应酬。
说是应酬,其实只是乖巧地跟在两人身边而已。
陆家的人一出现,就有不少人给围了上去。毕竟,今天大家来的目的,都只是为了攀上陆家而已。现在主人家终于出现,众人又怎么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呢!
钟家的地位不高,今天能够出席这一次的寿宴,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机会可以去和陆家的人攀谈。
陆家这边——
陆翊琛看着不断迎上来的人,他就站在边上,像个局外人一样,看起来有些漠不关心的。
“三爷!”
就在这个时候,身着粉色晚礼服的马诗诗走了上来,她脸颊通红,眼眸含羞地看向陆翊琛,有些小心翼翼地开口,“不如,我们出去走走吧!”
相较于其他人的目标都在陆翊磊的身上,她则是喜欢陆翊琛。甚至可以说,她对陆翊琛就是一见钟情的,多年以来,一直都在暗恋着陆翊琛。
只是,平日里,因为身体不好,陆翊琛很少出来见人,所以她没有能够找到机会。今天终于能够见到人了,她自然是顾不得女孩子的矜持,直接就上来邀请了。
一旁的刘皓静虽然脸上带笑,可是眼底却是带着鄙夷的。
不过,很快她就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然后全部注意力都在陆翊磊的身上了。即使是挤不进去,她也想要尝试一下。
毕竟,现在的陆四爷可是还没有定下婚事的。要是今天真的运气好,被陆家四爷陆翊磊看上,那她就真的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甚至,以后就连她的爸爸也只能看她的脸色行事了。
同时,她也在心里暗自嘲笑和鄙夷马诗诗的选择。这个马诗诗出身这么好,偏偏选择一个病秧子,还真的是浪费了那身份地位带来的优势了。
马诗诗完全不知道自己的闺蜜此刻的心思,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陆翊琛的身上,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陆翊琛就像是没有听到马诗诗的话一样,他咳嗽了几声,然后起身朝着陆老爷子和陆老夫人那边走去。
在告辞一声以后,就直接上楼去了。
全程,他连看都没有看马诗诗一眼,完全把对方当做是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