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残疾人杀夫案(16)(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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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稚说:“程儒言建议让马慧慧出庭作证。”
张晗想了想,说:“我也认为应该让马慧慧出庭作证。赵春梅作为证人,证言的可信度确实不够,但如果加上马慧慧,就不同了。”
宁稚难过道:“可马慧慧还太小了,让她面对这一切,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和法官、公诉人聊一聊吧。把马慧慧的情况和他们说说,尽量在最大限度内保护马慧慧的作证。”
宁稚醍醐灌顶。
翌日,她去了房山法院一趟,找到许小屏一案的主办法官。
马慧慧还是未成年人,基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办法官听完宁稚的陈诉,相当慎重,立刻打电话让案子的主控官来了一趟。
三方协商之下,主办法官同意让马慧慧以视频作证的形式进行作证,并且当场告知宁稚,第三场庭审排在下周一。
周五下午,宁稚去涞水中学接马慧慧到北京。
她告诉马慧慧,下周一需要她出庭,坐在电脑前,把案发当晚发生的事情告诉法官,马慧慧表示自己愿意。
周末,宁稚带马慧慧去理发、买,也买了新的裙子。
马慧慧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原本头发又黄又干,宁稚让发型师帮她做了柔顺,剪了个齐刘海,看上去可爱、精致许多。
这是时隔三个半月,许小屏再见女儿,马慧慧看上去状态好,会让许小屏感觉到安慰和积极的求生意志。
周一,第三场庭审日。
宁稚让马慧慧穿上新裙子,是一套JK裙,格子百褶裙搭配白衬衫、和裙子同色系的领结,长发绑成马尾。
程儒言来接她们,又一起去接了赵春梅。
赵春梅一上车,看到马慧慧,就问:“这女娃谁啊?”
宁稚说:“许小屏的大女儿,今天要出庭作证。”
赵春梅打量马慧慧的身子:“原来是老马的大闺女啊?确实有少女样了哈。”
宁稚打断她:“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你说话注意点。”
赵春梅讪笑片刻,转而问:“我是不是今天作证完,就不用再来法院了?”
宁稚说:“不好说。在案子结束之前,你最好别乱跑,指不定哪一天还得出庭。”
赵春梅撇了撇嘴:“这每天都住酒店,有人伺候,我当然乐意啦,反正你们帮我付房费。”
她絮絮叨叨地又说了一通,宁稚没再回应,她就去同程儒言打招呼,程儒言看都不看她。
来到法院,宁稚把赵春梅和马慧慧安置好,进刑事法庭。
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入席,回顾案情。
公诉人申请赵春梅出庭作证,宁稚有些紧张,因为这一周的时间,公诉人肯定能查到赵春梅一些不好的地方。
赵春梅入证人席。
公诉人:“证人,请你介绍一下自己。”
赵春梅有点不耐烦地撇了撇嘴,说:“上次不是介绍过了?”
审判长:“证人,请回答问题。”
赵春梅:“我之前卖给过马远车。”
公诉人:“请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卖给过马远车’?”
赵春梅:“就是他付我钱,我就让他睡。”
公诉人:“马远车每次付你多少钱?”
赵春梅:“一开始是三十块,后来涨到五十块,就再没涨过。”
公诉人:“也就是说,只需要五十块钱,就能买你的身体?”
赵春梅没好气地点点头:“嗯。”
公诉人:“请你回答‘是’,还是‘不是’!”
赵春梅开始烦躁:“是!”
公诉人:“现在如果有一个人花五千块、甚至五万块钱收买你,让你到法庭上说一些话,你愿意吗?”
赵春梅激动道:“我当然不愿意了!做伪证是犯法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我虽然没读什么,但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我还是知道的!”
公诉人:“这么说来,你认为自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从不做违法之事,也不屑因为金钱而违法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