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落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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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身的运气,尤其是有着老道士的存在,他总能变着法儿的将王有财的东西用来换酒钱,王有财从来都不会将自己的东西放在青阳小观。
更何况,他本身就没有太多的东西。
除了身上这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就剩下吃饭的家伙,也就是一个龟壳,两枚古钱,外加一柄木剑!
至于说吃饭的家伙,也只有两枚古钱比较重要,。
龟壳是再普通不过的乌龟壳,一个铜板就能从山下小镇的客栈中淘出来的那种。
至于木剑,也不是驱鬼降魔的桃木剑,而是路上随便一棵树,就能削出十来柄的真木剑!
当然,这次王有财的身上,还多了一些银钱以及薛豪交给他的石佩。
可以说,王有财完美的诠释出了,什么叫做身无长物!
当然,这样也不是没有好处。
最起码,他从青阳山上下来后,连青阳小观都不用回,直接就能出发!
呃……好吧,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
落霞镇从属于青阳郡。
位于青阳郡的南部位置,与南方的离阳郡仅仅隔着一座落霞山。
因此,对于薛豪口中的,落霞镇被妖兽骚扰,王有财并不意外,毕竟妖兽的活动范围,基本上都是集中在一些山脉之中。
落霞山虽然不大,但也绝对不小,里面有妖兽盘踞,再正常不过了。
事实上,不说别的地方,就连青阳山中,也是有着不少的妖兽的,只不过,这些妖兽都被青阳观限制在了青阳山中。
而这些山中的妖兽,其实是神朝故意留下来的。
神朝以武立国,想要保持强盛的武力,自然少不了人才的培养,而神朝对于修行者的律法,又是相当的严苛。
所以,用妖兽来历练,便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伏妖师这个称呼,也是由此而来!
这一点,从大丰神朝外面,修行者被称为灵修,而不是伏妖师就能看出来。
当然,正常情况下,妖兽都集中生活在神朝给它们“划定”的区域之中。
可最近几年不知为何,屡屡有妖兽从那些地方跑出来,祸乱四方。
不过,这些问题可就不是王有财要考虑的了。
他现在考虑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薛豪口中的客栈,究竟是哪家?
没错,经过了将近十天的跋涉,王有财已经站在了落霞镇中。
可是,看着眼前整整一道街的客栈,他傻眼了!
青阳镇位于青阳山下,是王有财经常去的小镇,可那里的客栈,仅仅只有三家。
所以,他在听到落霞镇这个名字的时候,就以为,这里也顶多就是两三家客栈。
可谁曾想,这落霞镇的规模,远超青阳镇,别的不说,光是占地面积就翻了两三番,热闹程度更是云泥之别。
他所猜测的两三家客栈,更是变成了客栈一条街!
王有财低头看着手中的石佩,那叫一个欲哭无泪。
还能怎么办!
找呗!
至于方法,他也只有一个,一家一家的问过去。
期间的过程也不细表,肯定算不上愉快,总结起来一句话,狗眼看人低!
好在王有财是从小穷到大的,对于类似的目光以及态度,早就已经达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性格。
所以,对于那些态度实在恶劣的,王有财也不介意施展一些小手段,略微惩戒一番。
以他的实力,一般人还真发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