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颂之在看首映的一周后收到来自柏庭的回信。

在这段时间里,林颂之已经学会适应了高中生活,不管是完成作业、应付考试,还是课外活动、社交娱乐,他都找回了高中时的感觉,一切变得得心应手起来,于是林颂之便在学校里混得风生水起,相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隔壁班的何新月代表公益社干事来找他的时候,林颂之正趴在桌子上补觉。

昨天看小说看太晚了,上午两节英语课又太过催眠,林颂之觉得自己像条气息奄奄的咸鱼,瞌睡虫怎么也赶不走。

但睡着是不可能睡着的,因为林颂之必须要舒舒服服地躺下才能成功入睡。

“林同学,有人找你。”陈真走到林颂之的座位旁对他说。

陈真的细弱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课间嘈杂喧嚷的人声之中,如同没入深海的一根针。

正在整理笔记的季伏白见状,伸手搭在林颂之的一侧肩膀上,轻轻晃了晃:“颂之,醒了。”

“怎么了?”林颂之闭目养神,困得神智不清,迷迷糊糊的。他揉了揉有些惺忪的眼睛,努力将视线聚焦在陈真身上。

陈真指了指站在后门的女生,说:“何新月找你。”

林颂之轻咳几声,回过神来,他记得先前的短信说过,公益社会在这两天统一派发第一波回信。

虽然最近的学习生活十分丰富多彩,但林颂之没有忘记这一茬,因为他很重视第一封信。不像作随笔那样写完就忘,他仍能记得自己给柏庭写的第一封信的内容,对某些句子甚至还能倒背如流。

如果说林颂之重活一遭,还有什么怀念的话,那就是素未谋面的柏庭。

在上一辈子,他一直保持和柏庭通信的习惯,他们不只是笔友。林颂之已经在心里把柏庭当作他的弟弟。

林颂之是家里的独生子,他从小时候开始,就希望自己有个弟弟或妹妹,可以陪自己一起玩闹,一起上学。在很久之后林颂之才明白,他也许将这种渴望与期待都投射到柏庭身上了。同时,他必须承认,自己也有私心——如果将自己的注意力匀一点到柏庭身上的话,自己或许就不会无时无刻不想着有关季伏白的事了。

这并不是说林颂之把柏庭当作精神支柱,因为在思想上对某物的产生依赖,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林颂之深谙个中利弊。他只是有些遗憾。如果他能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大概能算是行善积德吧?这样重生也有了实际的意义。

林颂之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朝后门走去,等在何新月面前站定,他已经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驱逐出脑海。

林颂之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和何新月打了个招呼。

他瞥见何新月手里攥着一沓信,大多数信封都很有年代感,是暗黄色的,贴在上面的邮票歪歪斜斜。

也许是着急着利用短短的课间十分钟去各个班级派信,何新月风风火火地把信递给他,说:“喏,这封是你的。”

“谢谢。辛苦你了,何同学。”林颂之用双手接过信——也是暗黄色信封,但邮票规规整整地贴在框内,作为轻度强迫症患者,林颂之看了表示极度舒适。林颂之摸了摸信封,胀鼓鼓的,估摸着里面的信纸不少于三张。

“不用那么客气,叫我新月就行。”何新月笑了笑,不忘提醒他,“第二次信件收集时间就在这周五,可以开始写啦。”

”好。”林颂之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等等,你们班好像还有一个人也参加了……宋明星在吗?”何新月低头翻着手里的信,呼了一口气,“还好,差点就漏了。宋明星是你们班的吧?”

林颂之还以为他是班里唯一一个报名参加这个活动的,没想到宋明星也有。

林颂之认识宋明星的时间也挺长了,早就摸清了他的脾性。

宋明星做事马虎拖沓,还是懒癌患者,可能只是被何新月等公益社的成员忽悠,才报了名去水公益章的。

奇怪,前世的记忆里好像没有这一段啊?

林颂之转念一想,也许只是很多事他不记得了。

当时的他只顾着观察季伏白的一举一动,没有多余的心思关心别人。更重要的是,因为有季伏白在,别人做了什么,林颂之根本不在意。

“是我们班的,不过他现在不在,我转交给他吧。”林颂之说。

何新月笑着将另一封信交给林颂之说:“好,那就拜托你啦。我赶着去下一个班级了,回聊。”

因为通信的事,林颂之和何新月有了不少交集,比如问她写信要求之类的。一来二去,他们也逐渐熟悉起来。而林颂之对何新月的印象也很好,他十分欣赏她的干劲和行动力——这些都是构成人格魅力的主要因素。

林颂之拿着两封信往宋明星的座位走,恰好看见宋明星拿着一沓试卷从前门进来,放到讲台上。

林颂之差点忘了,宋明星因为学科优势,在开学不久后就被任命为数学课代表了——虽然他本人十分不情愿,觉得当课代表特别麻烦,事又多。但看在数学老师的份上,宋明星不得不揽下这个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