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一位老猎人的自尊心,托肯离开后,苏立坦竭力地操持着家务,仿佛回到了巴太母亲刚过世的那段日子。

哪怕这座小小的夯土房里终日里只有他一人,除了张凤侠、阿要和阿依别克村主任以外鲜有人到访,也随时保持着一丝不苟的整洁。平日里不管是放羊还是出门,穿着也总是干净体面的,唯恐让人觉得这个家离了麻利的托肯,他就变成了一个什么也不会的邋遢老头。

这一片哈萨克族的村落里没有人不敬重这位坚毅而又寡言的老猎人——他卖掉了一半的牲口为儿子弥补那个出于意外带来的损失,答应了托肯的改嫁、甚至允许她带走了一双儿女,又仅凭自己就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可只要有人在吃饭的时间走进他的厨房,就能顷刻看穿苏立坦孤身生活的辛苦——他日复一日地就着茶靠馕饼和肉干喂饱自己。这并不是因为他不会做饭,而是觉得自己一个老家伙随便吃点什么填饱肚子就行,好吃不好吃的都无所谓。直到巴太回到彩虹布拉克,苏立坦苦行僧般的日子才终于有了些变化。

吴然到来的那天之后,巴太再也没有去过小卖部。

他每天都和父亲一道,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起床,骑马领着羊群寻找草地,又赶着最后一线天光,带着路途上沁透羊毛大氅的寒气和终于飨足的羊群回到家里。

苏立坦虽然因为巴太的陪伴而倍感欣慰,却也知道他的儿子正处在比冬夜还漫长的迷茫之中——他迟迟没定下回马场的日子,也不去找小卖部的姑娘,一回来就哪也不去,成天跟着放羊。

他深知巴太不属于这里,不希望巴太为了陪伴自己而终日辗转在牧场之中。这几天看着巴太满怀心事又佯装开朗的样子,他忍不住跟着着急上火。可这位老猎人从来不擅长与人交谈,即便是对着自己的儿子也不例外。于是他摸黑来到小卖部,给朝戈打去了电话。

他想,或许朝戈可以跟巴太聊一聊,再者阿丽玛出生已有两三个月了,也该去看一看的。

于是巴太在回到彩虹布拉克的第五天的早晨,骑着马穿过还未消散的雾霭去了县里。

巴太出发的前一天晚上,苏立坦从柜子深处翻出了一个描着彩色花纹的盒子。

他布满风霜和沟壑的手轻轻捧着这个已然变得斑驳的盒子,借着屋里昏黄的灯光翻开盖子,里面是一对银丝纹样镶着宝石的镯子。

“这是你妈妈留下的。”他伸出手指轻轻划过镯子的花纹,历经多年的镯子仍保持着光亮,显然有人时常拿出来清洗抛光,“明天去一趟县里吧,把这对镯子送给娜迪拉和阿丽玛,替我去看看她们。”

“巴太!”太阳照得老高,巴太骑在马上远远地就看到了站在街口的朝戈,他蹦得老高、咧着嘴朝巴太挥手。

三年不见,朝戈胖了一圈儿,一笑起来脸看着更圆了。在巴太的记忆里,朝戈似乎永远都是这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生活里的琐碎与烦恼从未能羁绊了他。哪怕现在已经成为父亲,他此刻的神情也是这样、与那个十几年前总淌鼻涕的小屁孩一模一样。

“巴太!”朝戈生怕巴太看不到他挥手,一面喊一面从街口迎了过来。巴太跳下马,转头迎向朝戈飞奔而来的拥抱,“朝戈!好久不见了!”

朝戈笑着撒开了了巴太,又伸出手捏了捏巴太的臂膀,“你小子,比之前还壮了!”他顺手接过牵马的绳子,引着巴太往家里走。

“一路上冷不冷啊?饿了没有?哪天回来的?你头发怎么剪短了,不过剪短了更帅了。啊呀我和托肯从早上就盼着你呢,她准备了好多你从前爱吃的菜,就等着你了!”

“今晚别走了,就住我这里吧!家里就我和托肯还有孩子们,长辈们都不在这儿住,他们不习惯住县里。”

“我听说兰结婚以后也要来县里呢,他们订婚也好久了,今年差不多也该办婚礼了。你也很久没见到叶尔达那和娜迪拉了吧?他们俩长高了好多呢!”

“诶你怎么不说话啊?”朝戈连珠炮似的边走边问,他似乎没注意到,这么密的话头,巴太根本插不进嘴去回答问题。

朝戈把巴太的马拴在了单元楼门口的大树边上,他想帮着卸下固定在马鞍上的编织袋,却差点被砸趴下“这什么东西这么重啊?”

“羊,”巴太笑了笑,从朝戈手上接过编织袋,他抬起膝盖托住编织袋,双手使劲一甩扛在了肩上“爸爸说县里卖的不如家里养的好吃,昨晚杀了一只让我带过来了。”

还没进门就闻到了饭菜香,跟托肯还在彩虹布拉克那时的家里一样。托肯好像料到两人已经到了家门口,没等朝戈掏出钥匙,就先打开了门。叶尔达那和娜迪拉从托肯的身后探出脑袋,带着些许因为太久没见巴太而产生的羞怯,小声地唤巴太叔叔。

“巴太!”托肯仰头对上巴太的眼睛,眼里突然泛起起泪花。她连忙踏出门来伸出右手,像是怕巴太逃跑一样拉着巴太的手,把他拽进了屋里,另一只手在背过身的瞬间悄悄抹去眼泪。

“都三年了,怎么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