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金州渭河。

嘭……

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平静的湖面,仿若惊雷炸开,溅起无数的水花。

一道赤条的人影,仿若子弹一般,从水中射出,直接冲向岸边。

人影重重的砸在岸边,在沙滩上留下一个深坑,险些扣都扣不出来。

“什么鬼?”

沙滩上,几名无精打采的钓友,因为鱼儿没有上钩,差点睡了过去。

忽然,被巨响声惊醒,吓得猛地站起身子,打量着四周。

看到眼前的景象,众人嘴巴都张得大.大的,呈现出一个“O”字型,紧盯着那个深坑。

哪个呈现出“太”字的深坑,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身穿红裤衩的少年。

少年长发飘飘,剑眉星目,全身上下,仅有一条大红裤衩,遮住关键部位。

几人相视一眼,目光时不时瞅向少年的大红裤衩,眼中除了羡慕还是羡慕,暗叹一声年轻真好。

有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光头佬,,看了看少年的红裤衩,又看了看自己的相关之地。

最终,光头佬只好颓然的低下头,长长地叹了口气,不敢看再去少年,也不敢看自己。

无法直视,嗯……就是无法直视自己,觉得自己有些惨不忍睹!

“别羡慕本尊,本尊棒打诸天小郎君的威名并非浪得虚名,是你们羡慕不来的!”

“瞧你这光头佬,眸子深凹,黑眼圈极重,显然就是一夜七次小郎君,有些过了。”

“虽然只需我秦风一针,便能让你重振雄风,但依然无法达到本尊的高度,这是天生的,羡慕不来!”

秦风见状,耸耸

肩,不禁在心中暗道。

见众人还在打量自己,秦风只好大方的张开手臂,让他那完美的身材展示得淋漓尽致,讪笑道:

“非也,非也!穿裤衩,是为了穿脱方便,以便不时之需,而且还能为国家省布料!”

“至于为什么是红色,问就是我的幸运色!”

秦风虽是一脸的讪笑,但却难掩眸子中的沧桑与落寞,看到眼前的渭河,往事不禁浮上心头。

他来自小县城,他以优异的成绩,考进金州医科大学的中医系。

凭借出色的外表,以及傲人的身姿,他成为金州医科大学众多学姐学妹眼中的男神,收获秋波无数。

大二那年,金州四大豪门之一,黎家的三公子黎天勇,为了得到秦风的女友白依依,将秦风打残,沉入渭河之中。

当秦风醒来,已经进入了修真界,并获得九玄仙门的传承九玄天经,从此医武双修。

他一步步修炼,崛起于微末,凭借九玄天经中的一招送病掌,为对手送去万千病魔,杀人于无形。

更是从九玄天经中,领悟出碎蛋脚以及菊花手两门惊世绝学,以此威慑十万修真界,横扫一切敌手。

脚碎仙蛋,手捅天菊,成就菊蛋天尊威名。

可惜,在他渡劫时,遭到诸多势力联手围剿。

无奈之下,他施展九玄天经中最强一招,也是他最不愿施展的一招,狂暴之怒。

最终,利用这一招,重伤敌人,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衣服也因狂暴之怒,被震得粉碎。

若不是大红裤衩乃天蚕丝所制,恐怕……嗯,站在众人面前的怕是一

条泥鳅。

因为这招,极其费衣服,每次施展,都会先爆衣服给对手助助兴。

前期因为没有经验,秦风每次施展,即便有所克制,也会爆得裤衩都不剩,每次都是亲身肉搏。

最终,秦风花费所有积蓄,在一位炼器大师那里,定制了一条由天蚕丝炼制的红裤衩,这才不至于施展狂暴之怒后,变成大型的肉搏现场。

可惜,秦风因为重伤,终究还是没有扛过第九道天阶,身死道消之际,他拼尽修为,祭出无上仙器轮回镜,逆转时空,回到地球。

“唉,金丹破碎,修为十不存一,已经跌落炼气期!”

“如果被修真界的仇人知道,我菊蛋天尊沦为一介废物,恐怕他们会不惜任何代价,也要让享受做女人的快乐!”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必须尽快重修了,争取在他们发现我之前,恢复到巅峰时期修为,否则……”

秦风思绪万千,目光不由移向自己的大红裤衩,瞬间吓得一个激灵,一颗心也悬了起来。

“别人可以鸡飞蛋打,但我秦风绝不能蛋尽粮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