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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自身的速度属xing本来就算是中规中矩,加上他打到的,以及李雪音帮忙收购的加成速度的战略道具,方志的速度在密云要塞的将领中,算是最快的一个,其次就是李元志了。.

前面的马贼虽然先起步了一刻,他却没有时间再清除自己留下的痕迹,再说方志的金鹰还在天上盯着他,这一点恐怕他也没有料到,但是,方志在后面缀着自己,他是知道的,不过他却没有全力奔逃,而是保持着一个不快不慢的速度,带着自己的五百部属,大方向朝南,哪里荒凉就往哪里走,似乎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目标。

方志也不着急,就这么跟在这些马贼的后面,白天的时候有金鹰在,这些马贼是跑不掉的,到了夜里就不好说了,方志最怕他们分散逃跑,在夜里分散逃走的话,方志是不可能抓住那马贼头目的踪迹的。

看着香香有些焦躁不安的样子,方志心里有些微微的吃味,不过追了大半天,应该差不多了吧,这些马贼也是给脸不要脸,不知道凡事都要适可而止么,想要闹到什么时候去?不给他们点颜sè,他们还真有点将自己耍到底意思,这就很无趣了。

“伯颜,你带八百人朝东绕击,我带剩下的人朝西绕击,我们保持十里的距离,将他夹住,不过那个家伙的阶位较高。注意避免近战,如果你这边先接战,就缠住他,等我过来合击,不许贪功冒进。”

“诺!”

宇伯颜迅速的传令下去。这些都是精锐士兵,根本无需停顿。就在奔跑中分出两队。加速朝东西两侧飞奔而去。

先追上那马贼头目的是方志,毕竟他有金鹰在指引方向,当目标在望的时候,方志示意传令兵吹响了号角,再派出一个传令兵向东去通知宇伯颜,自己则朝着目标直追了过去,他与那马贼同阶,自己这边却多出两名二阶将领,还有五名一阶将领。数据上稳胜,那还怕什么呢!

谁知道那名马贼头目一发现方志追来,居然加速逃跑,而不是回身战斗,方志不屑的笑了笑。到了这个时候还不老实,难道还真的以为能跑出自己的手心不成。

方志没有计算错误,自己部队的速度确实比对手要快。很快就追了个首尾相接,到了这个时候,即使想要回身战斗也不容易了,因为一旦被追击的人降低马速,后面追击的从背后急速冲击,这个后果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有多糟糕。

所以骑兵一旦形成首位相接的追击是非常不利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依赖速度脱离,如果没有速度,那么就断尾,然后脱离才能掉头转入攻击。

可惜的是,追击来的乃是玩弓骑兵的大师,弓骑兵是不会直线追击的,而是在左侧后方追击,方便自己开弓,右侧后也是可以的,不过没有左侧后顺手,一旦进入了射程,方志这边的箭雨就毫不犹豫的放飞了出去,那群马贼顿时人仰马翻的倒下了十来个。

更恶毒的是,方志的目标不是最后面的马贼,而是略微靠前一点的马贼,结果,倒下了十几个之后,还阻挡了后面十几二十个骑兵的路,立时有绊倒了几个,迟滞了十来个,这一下就有将近五十个骑兵脱队了。

那马贼头目回头看了一眼,脸sè铁青,他知道自己碰上了劲敌了,对方不但士兵精锐,而且对马战更是精熟,加之骑射功夫惊人,距离一百多步就能轻松的集火攻击在十几个目标身上,自己带着的这些枪骑兵虽然也是精兵等级的,但是跟追兵一比就什么都不是了,早知道刚才冲一下,说不定还好看点,可惜现在被咬住,想要进攻都难了。

正在沮丧,又一个提示将他彻底打进了深渊,又有一支敌对的部队加入了战场,显然,这是对方分兵夹击,刚才他看到追兵不到五百,就知道肯定是分兵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追了过来。

宇伯颜也是经验丰富的将领,没有当头去阻挡,而是稍稍绕了一下,转到了马贼的右侧后,继续用箭雨洗刷奔逃的马贼,这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为啥会打得这么难看,这就是所谓的一将无能累死全军了。

一开始,马贼头目甚至连敌人的特点都不知道,就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战术,结果就陷入了这种被动挨打的局面。

“回头冲阵!”马贼头目大喝了一声,自己却带着几十个亲卫继续向前奔去,这是要断尾了?可是这个尾巴比身子还大呢?怎么看都像是要逃跑吧。

方志根本就不理会那些正在向左侧减速转弯的马贼,而是跟宇伯颜做了一个交叉换位,宇伯颜的部队继续划着弧线缀在后面放箭,方志的队伍稍微拐了一下,又缀在了那几十个马贼右后侧不远的地方。

看那架势,不一会就会再次追到射程之内,那马贼头目见跑不掉,干脆减速停了下来,想要回身冲阵,但是方志对这个家伙似乎有些怨念,决定用放风筝放死他,所以根本就不给他近战的机会,划了个弧线,一阵阵的箭雨过去,将那马贼变成了光杆司令。

“汝等欺人太甚!可敢与我一战!”那马贼头目狠狠的将手里的角弓扔到地上,用的力气不小,居然直接将角弓给摔折了,不知道是愧于自己的一手滥射术,还是对方志戏耍一般的攻击感到羞辱。

方志抬起手,身后的部队整齐的停了下来,很快就重新布好阵势,马匹都在剧烈的喘息着,从口鼻中喷出阵阵热气,停下来之后还有些躁动的划着马蹄,看上去整个队伍显得非常的兴奋。

“斗将啊!报个名字,看看值不值得我打一场?”方志对于与对手战斗,还是有些渴望的,不找到实力相当的或者稍微比自己强的对手,想要进步也很困难啊!

“我一马贼,有什么名字,不敢战就罢了,何必弄这些虚头八脑的说辞来给自己找借口!”

那马贼不知道从哪里拽出来一条铁枪,随着他的话语,那铁枪的枪尖遥遥的指向方志,马贼头目嘴里虽然不愿意报名,但是他的脸上却隐隐带着傲气,方志撇了撇嘴,收起手里的落雁弓,从包裹里拿出了噬h铁矛。

“说得好!战场上本来就不该用嘴来说话,你这个手下败将更加没有说话的权力,不过,拿来练练手还是不错的,哈哈”

方志打马向侧面跑去,这时宇伯颜已经收拾掉那些马贼,整个战场上,就只剩下这个孤零零的马贼头目了。

马贼头目看了一眼留在原地一脸戒备的骑兵部队,向着另一侧走去,准备与方志阵前斗将,或许刚才他还有趁机冲击方志部属的打算,但是看他们一直都非常戒备,另外一队队伍也汇合了过来,让他以一敌千,而且还有十几二十个将领,他可没有这么狂妄,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一千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方志与马贼头目开始对冲,看着马贼头目枪尖上闪烁的红sè光芒,显然是在发动战技或者必杀技,方志没有与他以伤换命的打算,他要正正经经的试试回合战的格斗技能。

红sè的枪尖看似缓慢的划了一个圆圈,随着马匹颠簸,这个圆圈一点都不圆滑,反而更像是一个花朵,怪不得叫枪花呢?原来不是刻意的做成这样的,而是被马匹的运动雕琢成这样的。

方志不用技能,只是将内力灌注到手臂上,蓝白sè的矛尖闪电一般的刺向那朵红sè枪花的中心,同时手腕微微的用力,准备着根据枪杆传来的触感,决定格挡的方向,眼神却死死的盯住对手的肩膀,随时注意对方变招,不过这么快的速度,除非是真正的高手,想要变招却已经来不及了。

红sè的枪尖确实是必杀技,带着锁定的属xing,但是格挡是可能的,长矛刺进枪花的中间,在接触枪杆的一瞬间,方志就必须要准确的判断出自己长矛与对方长枪的相对位置,并且立刻决定格挡的方向,以及作出动作,这一瞬间是真正的电光火石,这就是武将所需要比拼的一个最重要的能力,敏捷!

在双方武器交接的瞬间,从接触的位置、力度,双方都会对对手有个大概的认识,马贼头目的枪一撞到方志的铁矛,立刻知道自己的力量不如对手,此刻他硬要压住长枪完成‘夺命刺’这个必杀技的可能xing很小。那么,他在这一瞬间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个是继续技能,一个是放弃技能寻求变化,只不过,后者对他来说太难了,毕竟对手的力量要比他大,想要以巧破力那需要比对手高明得多才行。

对于方志来说,交击的瞬间他就知道,对手的力量不如自己,如果对手继续强力执行技能,自己的力量则可以获得一个最大的应力,甚至将对手掀下马去,那么他在这瞬间可以选择也有两个方法,一个选择是稍稍的延迟一下,当对手的力量完全发出之后,自己则逆着这个力量用力的崩出去,另一个选择则是用适度的力量,提前将对手的枪崩开,打开对方的中宫之后,自己的铁矛趁虚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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