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游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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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用汉堡薯条对付过后,下午埃一行人转移了地点。
柑橘节不只有体育场这一个会场,附近还有几个展览馆,多拉来之前就特意了解过。
到了下午四五点左右原本预定的回程时间时,埃却让维吉妮亚带队回去。
“埃哥哥,你不回去吗?”
多拉这一天玩得很尽兴,听到埃临时变卦,下意识的关心其留下来的目的,“是不是和那家汉堡店有关系?”
中午埃和那个厨师聊了很久,这多拉看在眼里,虽然没听到他们说了什么,但能联想到一起也不是什么令人意外的事。
“没错。”埃朝多拉点点头,“你们先回去,我有正事要做。”
多拉听出埃这话里的意思是生怕她留下来添乱,不禁心生不快。即将进入青春期的少女逆反心发作,张了张嘴想要反着埃的意思来。不过话还没到嘴边,就被桃乐丝拉了一下手,想说的话也被她给堵了回去。
“好的,埃哥哥,那我们先回去了。”桃乐丝一边把多拉往车上推,一边不忘问道:“晚上你回来吗?”
埃说:“大概率是会回去的,不过你们也不用等我。”
嘱咐开车的海恩斯路上小心,让维吉妮亚回去不用自己下厨,去餐厅解决晚餐后,在埃的注视下,满载的汽车沿着66号公路向洛杉矶飞驰而去。
晚上七点不到,最后一缕自然光刚刚逝去不久,埃和鲍勃来到圣贝纳迪诺,西十四街与东北1398号街交汇处。
这里有一栋正在重新装修的房屋。
虽然没有那个标志性的金色字母“M”,但看到房屋正面挂着的已经完工的“Mdnald’s”字样的招牌,埃便能确信自己应该没有摆乌龙。
汽车停在路边,埃坐在车里,没有急着下车。
他在犹豫,要不要这么早就接触麦克唐纳兄弟呢?
麦克唐纳兄弟确实是麦当劳的创始人,但将“麦当劳”这个品牌发展壮大,让西式连锁快餐真正成为一门赚钱的大生意的并不是他们,而是那位精通销售的商人——雷·克罗克。
麦当劳这类连锁快餐,卖出的汉堡或者薯条什么的并不是最赚钱的地方,真正赚钱的是地产。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得从雷·克罗克一手打造的特许连锁加盟模式说起。
麦当劳这类连锁快餐,一般都分为直营店与加盟店两种。直营店好说,它所有的一切都属于母公司。而加盟店则不同。
想要成为加盟商,店主只需要付出不菲的本金,餐厅的选址、运营等都接受母公司的统一要求之外,再无需做什么,十分简单,但之后却需按时缴纳品牌授权费(既加盟费)和租金。
为什么要租金?
因为开店的店面公司会买下来,相当于转租给加盟商。
这笔租金才是麦当劳最赚钱的地方,其收入占比甚至可以超过总收入的一半以上。
然而,这种模式想要成立,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作为品牌提供方的母公司品牌要足够知名,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为了做到这一步,眼光卓绝的雷·克罗克从麦克唐纳手中买下特许连锁经营权到让麦当劳这个品牌成为美国第一个连锁快餐店,足足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而到麦当劳成功上市时(1965年),其市值也不过几千万美元而已。
需要深耕十来年,所获得的收入和电视产业更是没得比。
这个“性价比”让埃不得不犹豫要不要在此时介入连锁餐厅这个行业。